以案释法工资单被同事看到,竟遭公司开除

工资薪酬在许多公司都被看做是“机密”如果你的工资单被同事看到了你会怎么处理?最近有人就因此被开除了……小郑在济南某商超工作年月26日入职2年2月25日试用期结束这是他的第一份工作因此他格外卖力除了收银还干一些别人不愿做的脏活累活销售业绩是店里最高的2月0日小郑收到了公司发的电子工资单但两天后他被告知他向同事透露了工资信息此举泄露了公司机密触犯底线,予以开除以下视频来源于劳动法律指南小郑称,收到工资单当天有同事看了他的手机但不知道看了什么而那位同事说“只是偷看了一眼”没什么经验的小郑“稀里糊涂”地签字离职但后来他认为公司并没有讲清楚有关规定的具体内容自己的行为远不够“一级违规”因此提出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处罚、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对此涉事公司回应称工资属于公司机密员工手册等文件里有明确规定其负责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经过调查核实小郑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定属于一类违规且当事人已经认可未提出异议沟通也有全程录音录像目前济南历城区仲裁委员会已委托调解员联系公司进行庭前调解针对小郑的仲裁诉求“会积极推动相关方进行调解,并按照仲裁程序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此事引发了网友热议并登上微博热搜有网友认为这是规定就应该执行也有网友对这一做法表示不理解认为这是企业的霸王条款

律师:以泄露工资为由

辞退员工无法律依据

律师付建认为,《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企业制定的工资保密协议,导致同工同酬不能横向比较,违背法律的基本精神,以泄露工资为由辞退员工,没有法律依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据了解,我国现行法律中既没有企业薪酬必须公开的明确要求,也没有禁止企业实行薪酬保密的具体规定。就现实而言,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往往热衷于“密薪制”。实行“密薪制”和“明薪制”各有好处。前者可以防止员工在薪酬方面攀比,方便企业控制人力成本,保持企业在薪酬执行上的灵活性,便于其招聘或留住人才,保护员工个人收入隐私等。后者则利于保障员工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尤其是有利于增强由薪酬与绩效带来的激励效应。站在劳动者的角度,其当然希望薪酬标准公开透明,拿工资时明明白白,有差异也心服口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密薪制”和“明薪制”以及小郑的遭遇你怎么看?

往期精选

2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来了!法治体系建设的五大重点任务提醒|警惕“网络招工骗局”,莫要等着“轻松月入过万”的工作以案释法|打扑克吵架“气死”人要担责吗?每日法治金句|必须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中国*府网、中国普法、光明网、九派新闻等

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qinghaipufa

63.


转载请注明:http://www.kunmingbdfw.com/afhzp/4461.html

当前时间:


冀ICP备2021022604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