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李天*司新宣
27日从光明区司法局了解到,光明区委区*府主动作为,实行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精心打造“米公共法律服务圈”,实现了“群众需求在哪里,法律服务就在哪里”的“光明模式”。
在光明区,涌现出了这样的一批人:他们是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是群众身边贴心的法律服务专家。科学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顾问刘作芳,就是其中的一员。
深圳市迈地砼外加剂有限公司为了配合光明城市更新升级,被列入搬迁企业。但是,面对企业搬迁,员工该何去何从?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障?迈地砼外加剂有限公司不知道如何处理员工因搬迁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变动问题,于是向科学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解决方案。
接到任务后,刘作芳根据迈地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其拟定了相应的劳动合同协议,包括劳动关系确认书,让员工自己选择去留的决定。把员工的“被动受理”变成“主动选择”,并提议迈地公司全体员工一起前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协议。
在刘作芳律师的帮助下,迈地公司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变更协议,有效的预防劳资纠纷。这份协议,既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又为迈地公司的搬迁解决了后顾之忧。
深圳市光明区自实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以来,已配备名社区(商事)法律顾问、医院常年法律顾问,累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宗,提供法律咨询人次,开展法治讲座场,审查法律文书及出具法律意见份,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发挥出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作用,社区法律顾问深耕基层,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把问题处理在基层,已经成为光明区基层法治建设的一支“新*”。
来源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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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彤
作者/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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